国家多部委联合颁发《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360问答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针对充电桩进小区政策明确,要求物业公司必须配合充电桩安装践据工作,并不得借机收取费用。如果物业不允许安装,可以向住建委投诉,同时安装充电桩必须单独安装独立电表。
2016年中央也曾发一份《关于加快居传国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该文件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牵头,联合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发布。
内容主要对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提供了指导,并首次明确了用户、供电公司、物业等各方令民论在充电设施建设期间的职责。
最值得关注的责任划分上,文件首次针对小区物业的职责进行了规定:
1、要求物业在用户提出建桩申请5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2、要求供电企业限啊独温沙成材在规定时间内正式答复供电方案;其中对于低压用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用户不超过22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用户不超过45个工作日。
3、工程施工完成并检验合格后,供电企业应于5个工作日完成装必脱古架表接电工作。
4、而对种吸感院练浓于老旧小区改造及新小区建设要征题尽求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电需求。
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止矿地连发曲头属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元项助现场勘查、施工。如果物业拒绝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