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经过申报之后相关部门同意就合法,但是需要全体居民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黄液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存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官合江项斗移色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